长垣花圈店-长垣寿衣花圈店-长垣殡葬花圈公司 公元前221年,秦并天下,设郡县,改首邑为长垣县。
西汉时仍名长垣县,新置平丘县与长罗候国。王莽时期,改长垣县为长固县。建武五年(公元29年)复置长罗候国。建武十五年(公元39年),长罗候国废。三国时属魏,隶兖州陈留国。
西晋时,长垣属陈留国陈留郡。
东晋十六国时期,先后为后赵、前燕、前秦、后燕、后秦、东晋六国所夺,其间东晋两次控制此地约六年。
南北朝时期,南朝宋武帝占据河南,置兖州于滑台,辖长垣。太平真君八年(公元447年),将长垣并入外黄(今杞县东北,兰考东南)。景明三年(公元502年)复置长垣县,仍属东郡。东魏、北齐时,隶属不变。
从战国(魏)至隋初历时八百余年,长垣县治皆在今陈墙村。
隋初仍名长垣县。开皇十六年(公元596年),移县治于妇姑城(今城南司坡一带)。因该城西南有古匡城,故改为匡城县;同年又于韦城(在今滑县东南妹村)置长垣县。
大业元年(公元605年),废匡城县并入长垣,皆属东郡。
唐朝武德元年(公元618年),仍分匡城、长垣两县,皆属河南道滑州。贞观八年(公元634年)废长垣县,又并入匡城县。
五代十国时的刑法,基本行用唐代的律令格式和编敕,但因历朝又都有新颁的敕条,汇编附益,使得格敕前后重复矛盾。显德四年(957年),世宗令大臣们进行整理,唐代律令条文难解的,加上注释格敕繁杂的,加以删除,汇编为《大周刑统》二十一卷。北宋初年所编的《宋刑统》即就此书略加增删而成。
旧时有些广东地区的人常常骂那些行色匆匆赶路的人是"报死",因为根据当地的报丧的习俗,报丧的人必须来去急速,不进人家的大门,只能在门外高声地喊叫,报过丧之后,讨一口水漱口,来驱除不详,然后就马上回去。
在江浙一带,报丧习俗是用伞来暗示的。报丧的人带着一把伞去,把伞头朝上柄朝下,放在门外,来表示凶信。主人便要请报丧的人吃点心。然后,问清楚入殓的日期。最后,把报丧人用过的碗扔到门外,来表示驱邪避祸。在外地的亲人如果收到一封"焦头信"(信封的一角被烧焦),就可以知道这是报丧信。在浙江一些地方,死者的家属身穿孝服,准备好菜肴酒饭等在门外,烧一些银锭、草鞋等,这叫做"送无常"。"无常",就是民间传说的勾魂的鬼。说是"无常"吃了菜肴酒饭,拿了银锭花费,又有草鞋可穿,就不会来打扰死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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